近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中,发现经开区一家名为云烽电工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这也是我市年发现的首例环境违法案例。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没有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收集处理,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巨峰说。
发现这一环境违法行为后,检查组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我们马上请环评专家到场,拿出治理方案,现在已经把生产线放置在了一个封闭的环境下,按环保要求对废气进行收集治理。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企业负责人唐小林说。
据介绍,该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将受到2万—20万范围内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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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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