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旅游联席暨工作推进会。图片来源:绵阳新闻网
近日,据绵阳市文明旅游暨安全工作推进会上消息,绵阳将9种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旅游档案”,记录期内,将不予办理组团出境等服务。
哪些情形将被记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跟着文明君一起来了解。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博、色情、涉*活动;
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破坏生态环境;
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
违反旅游场所规定;
严重扰乱旅游秩序;
以及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都将被记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生成后,旅游主管部门会将其与辖区文明办、公安、外事、交通、民宗、航空、铁路等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旅游行业协会进行通报、公开披露,视其情节轻重、行为后果及事后补救态度进行报道。旅游主管部门也会在审查旅行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时,对其严格审批,并协调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旅行社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旅游。景区景点在旅游高峰期间,也将限制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购票参观景区、入住酒店。全市各旅游企业也会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纳入员工绩效考评范畴,对被记录者予以一定的惩戒,暂停其从事旅游经营和服务工作。同时,旅游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将不对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旅游从业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
四川文明网编辑:文明君;来源:绵阳日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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