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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4 13:35:00

游仙法院

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诉讼权益,游仙法院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0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月日,我院原定于00年1月31日至月日期间进行的立案、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信访等工作全部依法顺延至上班第一天,或由承办人另行通知。

二、00年月3日上班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由于身体不适、接受隔离观察或治疗以及交通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诉讼活动,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

三、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已定于月3日至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的案件,承办法官将建议双方当事人变更开庭时间,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变更的,庭审活动按期进行。因“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一方当事人主动提出开庭时间变更申请的,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在安检进入口、诉讼服务大厅以及派出法庭设置体温检测台,对来院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来院人员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超过37.3℃)和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做好登记,请相互理解,并积极配合。因上述原因不能进入参加诉讼活动的人员,请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

五、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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