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疫情防治部署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及上级法院党组相关决策部署,降低诉讼参与人的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为配合防范、抗击疫情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期间本院审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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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我院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原定于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执行活动已全部完成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待承办法官、书记员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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